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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简报(第四期)
2009-06-12 10:25  文章来源:石门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石 门食 品 安 全 简 报

 

(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专期)

第四期

 

  石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200965

 

  内容提要

  ●我县掀起食品安全学习培训高潮

  ●县工商局积极宣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

  ●蒙泉镇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

  ●所街乡干部带头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

 

我县掀起食品安全学习培训高潮

 

5月下旬以来,我县各职能部门、乡镇政府以61起实施《食品安全法》为契机,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及培训活动,在全县上下掀起了学习培训高潮。
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覃志云在县电视台发表讲话,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,每天播放《食品安全法》条文和食品安全宣传标语,6月份石门新闻频道还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专栏。县食品安全办、县商务局分别组织车辆,在城区、易家渡、二都地区进行流动宣传。各职能部门、各食品从业单位制作横幅标语近百条,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,警示市民安全消费。县食品安全办、质监局、工商局、卫监所、教育局、畜牧局等职能单位及楚江、蒙泉、易家渡等乡镇政府,分别对所属基层单位和从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。

 

县工商局积极宣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

 

为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工作,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,推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,县工商局高度重视,围绕大服务、大监管、大维权、大发展的工作格局,成立了以局长侯红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并采取三项措施,积极开展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宣传贯彻活动,确保活动落到实处。

 一是加强学习,提高执法人员素质。号召全局人员加强《食品安全法》学习,提高法律意识,全局每月集中学习二次以上,另以组为单位每周学习一次,确保执法人员能准确理解、熟练掌握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配套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,并在实际中灵活运用,做到知法、懂法,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,确保《食品安全法》得以正确贯彻执行。

二是加强培训,提高相对人的法律意识。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的宣传工作,有计划、有重点、分层、分批地开展宣传培训,扩大监管相对人对该法的知晓率,使他们自觉守法经营。同时,搞好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员、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的培训,做好《食品安全法》在基层的贯彻工作。

三是加大宣传,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。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《食品安全》立法宗旨和内容,对辖区内的超市、商场、食品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挂图300余份并悬挂宣传标语。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,积极推进12315网络和消费者协会分会、消费者投诉站的建设,畅通申诉举报渠道。同时,开展食品安全宣传“进商场”、“进社区”、“进企业”等活动,为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。  (县工商局)

 

蒙泉镇党委、政府

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

 

蒙泉镇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,于5月底召开了班子会议,专题学习了《食品安全法》。63日召开支村两委、部门、站所负责人、全体国家干部参加的培训会议,党委书记邱正鑫主持,镇长陈支勇领学了《食品安全法》,并就食品安全宣传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,要求各行政村及较大型超市各制作一条固定标语。该镇还利用农科站的农业简报刊登《食品安全法》重点内容,发到各农户手中,镇电视台全文录制《食品安全法》并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,使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。     (蒙泉镇食品安全办)

 

所街乡干部带头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

 

61是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的第一天,也是所街乡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正式的日子。为了使宣传活动开展有力,所街乡围绕《食品安全法》,在干部中开展了学习活动,要求干部做好表率。活动围绕三方面进行:一是探讨《食品安全法》重要规定。如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不能使用,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,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,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,在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等等。第二,普及食品安全小常识。发放宣传小册子,告知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,如何辨识伪劣产品等,提高干部食品安全意识,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。第三,引导干部做好宣传培训工作。学习中,干部们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纷纷发表看法,提出建议。(所街乡政府 杨生平 杨云霞)

 

供稿邮箱:csxcsx123456@126.com,QQ398115701电话515549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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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:市政府分管领导,市食品安全办

县委熊大顺书记,县政府杨琦明县长,高德知常务副县长,覃志云常委副县长,伍林支副县长,汪军华副县长,沈英琼副县长

送:县委办,县人大办,县政府办,县政协办,县政府督查室

发:县直相关单位,各乡镇政府,东山峰管理区,国有农林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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